营改增后哪些凭证是可以抵扣,哪些是不能抵扣的?
营改增后哪些凭证是可以抵扣,哪些是不能抵扣的?
在计算增值税时,都不是先计算出各生产经营环节的增值额乘以税率的,而是从销售总额应纳税款中扣除外购项目已纳税款,即“抵扣”。哪些凭证可以抵扣,哪些不能抵扣呢?下面来看看:
在计算增值税时,都不是先计算出各生产经营环节的增值额乘以税率的,而是从销售总额应纳税款中扣除外购项目已纳税款,即“抵扣”。
因这样的计税方式,企业从经营和竞争的角度,既希望自身环节创造的增值额越多越好,又希望自己能抵扣的进项税越多越好、从而应纳税额越少越好。于是,其就必然希望自己尽量多地取得上游发票,并尽量少给下游开发票。 那么究竟哪些凭证可以抵扣,哪些不能抵扣呢?下面来看看:
一、五种凭证可抵扣
根“营改增”相关规定,有如下5种凭证可以抵扣:
①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③农产品收购和销售发票
④铁路运输费用结算单据
⑤税收缴款凭证。
以下几种情形下,有凭证也不能抵扣
1.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含运输费用)的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
2.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含运输费用)发生非正常损失的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
3.一般纳税人因购进货物退出或者折让而收回的已支付的增值税进项额,应从发生购进货物退出或者折让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4.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其取得的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
5.一般纳税人在停止抵扣进项税额期间发生的全部进项税额,包括在停止抵扣期间取得的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额,不得在恢复抵扣进项税额资格后进行抵扣。
6.进口货物减免的进口环节增值税税款以及与周边国家易货贸易进口环节减征的增值税税款,不得作为进口货物的进项税金抵扣。
7.免税货物恢复征税后,收到该项货物免税期间的增值税抵扣凭证注明的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
8.纳税人在免税期内购进用于免税项目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所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一律不得抵扣。
9.纳税人在停止抵扣进项税额期间所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结转到经批准准许抵扣进项税额时抵扣。
10.取得作废增值税抵扣凭证,其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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